外国人放弃国籍不容易。CFP
在新加坡,要想放弃国籍,完成义务兵役是关键条件。
2010年,15岁的少年张俊逸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提出申请,放弃新加坡国籍,但移民与关卡局以他未满21岁为由,拒绝受理。他的父亲替他向新加坡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的申请。这一起案子曾在新加坡引起广泛关注。
张俊逸的父母居住在新加坡,在张俊逸出生前的几个月才回香港居住,1995年张俊逸出生在中国香港,1996年登记为新加坡公民。根据新加坡的规定,由于张俊逸年幼,可拥有双重国籍。在香港生活和求学直到2005年,张俊逸才来到新加坡接受教育。
2010年张俊逸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出申请,希望恢复中国国籍。入境事务处接受申请,但要求他出示放弃新加坡国籍的证明。张俊逸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提出申请,但移民与关卡局说,新加坡公民必须年满21周岁,才可以放弃国籍,即便父母也不能代孩子做主。移民与关卡局提醒张俊逸,未放弃公民权之前,张俊逸必须与其他适龄男性公民一样,在18岁开始履行国民服役义务。
新加坡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一些秉承出生地公民权原则的国家和地区出生的人,有可能在22岁以前保留双重国籍),因此年龄超过18岁的新加坡公民如果加入其他国籍,必须放弃新加坡国籍。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会收回护照和身份证,但男性公民如果放弃新加坡国籍,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已经完成义务兵役制之下规定年限的兵役。如果是战争等特殊时期,政府可以不允许公民放弃新加坡国籍。
如果满足条件,放弃新加坡国籍并不难,向移民与关卡局提出申请,填好表格,提交相关文件,等待一段时间,若无意外就可以完成。一般来说,新加坡不会在经济或税务方面为希望放弃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人特别设限。不过,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说,所有放弃新加坡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人必须将自己名下的组屋售出。组屋是新加坡政府建造卖给老百姓的房子,带有一定的保障房性质,仅出售给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放弃永久居留权还有一个条件,即不能是没有脱离破产境地的个人。个人破产在新加坡也称为被判入穷籍,即变卖资产后没有能力偿清债务。这意味着不能奢侈消费,不经破产管理官的允许也不可以出国。(本网驻新加坡记者 陈济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