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痣不见了
在盘问警方摄影师费尔道斯时,王立清律师指出,沙恩父母告知,儿子脖上有两颗痣,照片上却没有。律师问费尔道斯作何解释,后者回说,他是按调查人员的指示为死者拍照,拍照后将存有照片的主光盘存放在保险箱内,需要时拿去刑事侦查局打印。
四、电脑和硬盘
警方科技法证科宋燕萍助理警监供称,沙恩的遗书不是从外在的硬盘存入电脑,根据电脑记录显示,遗书的文档是在去年5月建立的,最后一次打开和书写是在沙恩过世的前一天。
她也对沙恩的硬盘进行鉴定,她表示调查人员卡敦去年6月27日晚上8时许,曾将沙恩的硬盘连接到手提电脑去。
庭上也念出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报告,报告指新加坡调查人员在2012年6月27日查看了移动硬盘后,认为和案件无关,并在隔天将硬盘还给沙恩家人。经专家分析,联邦调查局得出结论称,沙恩家人在今年3月25日交给该局的移动硬盘,和新加坡警察部队在去年6月27日查看的移动硬盘相同。
沙恩父母之前表示,怀疑有人在儿子死后打开他的硬盘,并将一份文件删除。根据联邦调查局报告,查案人员在去年6月27日晚上,对硬盘进行检查时,曾在一份文件中创建过一个书签。文件打开时,电脑自动生成一份临时文件,文件关闭时会自动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