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新加坡人被列入国际刑警发出的“红色通报”通缉名单中,目前共有16名新加坡人因涉及严重罪行被通缉,唯一的女要犯逃亡超过15年,至今仍音讯全无。
据《联合早报》网站报道,该名女子是谢丽春(译音,Siak Lai Chun),51岁。这名前银行执行员被指在1995年至1997年期间,涉及用伪造银行本票从银行取走1870万元,并在事迹败露后,在1997年12月潜逃。
她和其他15名新加坡男子同样被列入国际刑警所发出的“红色通报”通缉名单中,这与2008年10月只有六名新加坡人列入该名单相比,增加超过一倍。要犯涉及谋杀、绑架、诈骗伪造案等。
通缉犯如果被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报名单,190个成员国的执法当局一旦发现他们的下落,将会把他们逮捕和引渡。
新加坡警方称,过去五年,国际刑警共向28名新加坡人发出红色通报,其中15个由国际刑警成员国发出,另外13个则由新加坡发出。
根据国际刑警网页资料,目前共有16名新加坡人被通缉,其中10人的通缉令由新加坡发出,六人是其他国家的通缉要犯。新加坡国际刑警除了通缉10名新加坡逃犯外,也通过国际刑警对四名外国人发出红色通报通缉令。
网页所显示的人数和警方所提供的20人数字不相符,一般相信是因为有些通缉犯的资料并没对外公开。发出通缉令的国家可以选择不要把红色通报的通缉犯资料对外公开,仅限于通知执法人员,就不会在国际刑警的网页上公布。
换言之,即使有国家对某人发出红色通报,公众不一定可以在网页上找到该通缉犯的资料。被指是操纵国际假球案幕后黑手的陈锡英(译音)曾被意大利列为红色通报通缉犯,但他的资料并没有出现在国际刑警的网页上。
根据国际刑警的回答,红色通报不是国际通缉令,而是给成员国执法单位的一个警惕或通知,有哪些人是某个国家的逃犯,被该国发出通缉令。如果某国家要求国际刑警对逃犯发出红色通报,除非特别指示,他们一般会把逃犯的资料传达给190个成员国。
被列入红色通报者,一般上要向国际刑警申请上诉成功、或已被捉拿、自首,或者不再被指定国家通缉,才会被除名。
例如曾被新加坡通缉的回教祈祷团头目马士沙拉末(Mas Selamat)和偷走名表的高登钟表行主管余杰利,都曾列入红色通报名单,但随着他们分别被捕和自首后,已经在名单上除名。
除了红色通报,还有黄色、绿色、橙色、黑色、蓝色和紫色通报。黄色通报是要帮忙寻找失踪人口;绿色通报是要提供可能在其他国家重犯类似罪行的罪犯资料,让成员国有所警惕;橙色通报是要提醒任何可能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的活动、人物等相关资料。
黑色通报是要搜集不具名尸体的身份资料,蓝色通报则是针对某案件收集额外的资料,如犯罪者的身份、所在地点和活动等;紫色通报则是寻找或提供某些罪犯可能采取的犯案手法、工具和匿藏方式等资料。
目前由新加坡发出的唯一黄色通报是在2011年9月,赴希腊雅典参加国际科研会议后失踪的新加坡杜克—国大医学研究生院(Duke-NUS)四年级研究生郭良进(28岁),至今他仍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