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报道,新加坡一司机近日因超速飙车被判罚款1000新元(约合人民币4860元)、各级驾照吊销一年。
报道称,新加坡的飙车迷圈子里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那就是当地一条笔直路段“林厝港路”可以让人以时速近200公里驰骋。
汽车司机谭家文就是在4月13日凌晨,在这路段以每小时180公里的速度飞驰,被控上法庭。
本月1日的法庭上,初庭法官吴约翰称,被告在限速70公里的路段上,以时速180公里行驶,“可以说是十分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可以判处坐牢。看在被告是初犯,法官才决定判被告罚款及吊销驾照12个月。
谭家文已经缴纳罚款,但不满被吊销驾照提出上诉。求情时他说,他是单亲爸爸,教育水平不高,靠开车维持生计,恳求法官轻判。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超速案被告的刑罚主要看驾车速度比路段速限超出了多少。如果所超速度在每小时60公里以内,一般是罚款800元和吊销驾照三个月;而如果超速不超过每小时75公里,则罚款1000元和吊销驾照9个月。而谭家文驾车比路段速限高出每小时110公里。
据报道,今年5月8日,新加坡空军部队正规军人杨志华,因以每小时195公里的速度飞车,被判和谭家文一样的刑罚。案发地点同样是林厝港路。审讯超过百起超速案的法官也指出,195公里时速是他见过历来违例驾驶的最高行驶速度。
据了解,新加坡大部分路段都限速在每小时50公里,只有一些高速公路才允许车辆以时速90公里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