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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立法处罚婚外情
2013年11月16日 08:50:36  来源: 广州日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据英国广播公司11月13日报道,越南11月11日开始生效的“110法案”矛头指向婚外情,婚外同居或者重婚会被罚以100万到300万越南盾(约合289到867元人民币)。胡志明市《法律报》称,因婚外情导致妻离子散,或者导致涉案家庭中妻子、丈夫或儿女等任何人自杀等严重后果者,将会被刑事起诉,但是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的具体法律条款。

  除了婚外关系,新法案还规定对其他侵害婚姻关系的犯罪行为进行罚款的数量。凡是和未成年人结婚的人士,将被处以100万到300万越南盾同等的罚款,而仅仅是为了获得越南或外国国籍而进行结婚者,将被罚1000万到2000万越南盾(约合2890到5779元人民币)。法案出台后在越南国内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大部分人不看好它对日趋普遍的婚外情问题的疗效。有专家质疑条款的严密性,如所谓的同居关系该如何认定?对一再违反法案者有没有更为严厉的惩罚?另外,对于“婚外情导致严重后果者将遭刑事起诉”一点,法案中并没有规定具体条款。

  针对婚外情的罚款数额在网上频遭吐槽。有网友认为,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婚外情的诱因之一,而有钱的负心人根本不会在意这区区数百万越南盾。网友对政府官员包养情妇以及今年4月首次讨论对婚外情进行罚款的新闻反应强烈。脸谱网友帮厨说:“高级官员和富豪们接触选美皇后和模特,低级官员接触妓女。一些官员甚至聘用这些知识水平低的女子担任秘书。”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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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小雨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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