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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学者齐支招:企业如何正确践行社会责任
2014年04月16日 14:12:59  来源: 新华网新加坡频道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新华网新加坡频道4月15日电 (记者 吴婷)4月11日,在清华大学和新加坡管理大学联合主办的“城镇化与城市治理”论坛午餐会上,多位学者及业内人士就企业社会责任(CSR)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钱小军教授表示,目前很多的中国企业,知道企业社会责任是什么,但没有真正理解它的涵义,更不要说如何去更好地通过企业经营活动来实践社会责任。她认为,目前国内不少企业慈善捐款做的不错,但这并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部。从根本上来讲,很多企业并没有将其社会责任真正融入到公司的发展战略中,去帮助解决社会问题。

    钱小军提到,一些企业会发布年度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但从目前来看,不少报告更像是好人好事的罗列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报告书。所以在未来,学者和业界应该大力推广、普及企业社会责任和创造共享价值的真正意义。

    新加坡管理大学社会科学院教授Ann Florini认为,企业如何理解它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非常关键。这些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很大的延伸,从做一个好的企业公民、贡献一部分利润给公益事业到现在的追根溯源去探索企业是如何创造利润的,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例如企业利润来源是否考虑了外部性?利润是否是通过污染环境、造成环境恶化换来的?抑或企业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是否是社会所需要的?她认为,这些才是衡量一个企业正确实践其社会责任的关键,而并非盈利本身。

    Ann Florini提出,企业在制定公司层面的社会责任实践策略时,应该非常谨慎,反复考量如何通过商业活动去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她表示,实际上很多时候商业领袖的优势在于制定商业策略,他们并不是好的公共政策制定者。例如,企业可以随意去建一所学校,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可能打乱了全国教育部门的系统规划;企业可以为治疗某种疾病投入资金,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可能破坏全国医疗和社保系统的规划和运行,以至遗留下更多严峻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在Ann Florini看来,企业应该了解的是,实践社会责任并不是单打独斗。在很多时候,企业应与监管部门、政府以及NGO等机构合作。这些合作实际上是未来更好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的关键。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新加坡官委议员陈庆文则提出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式:CSR-HR=PR。HR代表包括员工在内的所有内部利益相关者,PR代表公共关系。他认为,只有当企业关注了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外部和内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责任。缺少了向内的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就不完整。

    他认为,目前有不少企业只关注当下或短期利益,没有创造共享价值的意识。实际上,通过创造共享价值、实践社会责任,可以使得企业更加突出,更有优势。另外他认为,作为一项非强制的指导性标准,ISO26000(社会责任资源行动指导标准)正在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被认可和接受。这是一个好的现象。最后,陈庆文表示,企业实践社会责任的最大挑战是成本压力。对于企业来说,是否愿意或者准备好承担负外部性带来的成本才是问题的关键。

    另外,在座谈会上,新加坡商会会长薛宝金、河北光彩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王常永、新加坡吉宝集团首席代表吴多深等企业代表也分享了他们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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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余南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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