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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瞄站街小姐被车撞 新加坡华人男子被判部分担责
2014年05月14日 07:03:2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一名华人男子在芽笼遇车祸脑部受重创,他在索赔案件中要肇事司机付全责,却被辩方反指他分心看站街小姐,也应负部分责任。高庭司法委员12日裁定受伤男子须承担30%的责任,认为他理当更加谨慎。

高庭司法委员李锦兴12日下午口头裁定,肇事司机梁仲贤(47岁,银行职员)确实疏忽,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放慢车速,也没有以安全的速度驾驶。不过,也不能说起诉人黄俊忠(48岁)完全无须承担责任,他脑部受伤是因为被撞后不幸跌倒导致,起诉人应当更为小心。

司法委员裁定司机须承担70%赔偿责任,黄俊忠则承担另外30%。至于实际的赔偿数额,日后将由高庭主簿计算。

2012年1月28日晚11时20分,黄俊忠在芽笼14巷过马路时,被从大马路右转进入的汽车撞倒,脑部受创伤性损伤。黄俊忠原本是旅游顾问,车祸后没有工作。他指司机梁仲贤超速驾驶,应当付全责,案件今年3月在高庭开审。

根据诉方所指,黄俊忠被撞后昏迷,完全记不得车祸是如何发生的,但他的孪生哥哥黄俊雄当时和他在一起。

辩方律师指事发日是周六晚上,黄俊忠当时如果向右看,就会注意到有车驶来。辩方也指他当时被一些事物分散了注意力,比如站街小姐,因此应该负一定的责任。黄俊忠否认所指,表示自己向来小心,过马路时都会看左看右,他也否认看站街女。

起诉人哥哥承认注意力转移

黄俊雄供称,当时他走在弟弟身后两米左右,突然听到紧急刹车声,然后就发现弟弟已被撞倒。由于事发过于突然,他无法确定车祸如何发生。不过,他在辩方律师盘问下承认,案发时他没注意到弟弟,因为他当时的注意力放在周围事物,包括站街女。

司机梁仲贤供称当时以10公里至20公里的时速行驶,车子左前方有一些路人,起诉人“突然出现”在前方,结果就撞倒他。梁仲贤在今年1月承认不顾他人安全驾驶的罪状,被判罚款。(傅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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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小雨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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