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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所提出第二上市企业监管框架
2014年06月05日 07:47:30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新华网新加坡6月4日专电(记者陈济朋)新加坡交易所4日说,该交易所已就以新加坡为第二上市地点的企业监管提出新框架并展开咨询,以便让申请上市的企业和投资者更加清楚新的监管框架。

  据悉,相关咨询将持续到25日。新的监管框架原则上依赖相关企业首要上市地点的监管,因为一般而言两地上市的企业主要在首要上市地点开展交易活动。不过,新交所将要求企业以英文在新交披露所有相关信息。

  此外,新交所将把新加坡作为第二上市地点的企业划分为发达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和发展中市场上市公司,主要参照标准是富时指数和MSCI指数。发达市场有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的23个,其他的市场均被视为发展中市场。据悉,新交所对前者不会提出额外持续合规要求,对后者则可能提出相关要求。

  新交所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穆罕默德·纳西尔说,一般而言,新交所主要可能考虑的是涉及利益相关方的交易、重大交易和收购事项以及对企业退市等交易中涉及投资者保护的监管要求。

  纳西尔说,新交所计划采取更多措施,促进信息公开透明,让投资者更容易区分以新加坡为首要上市地点和第二上市地点的企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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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小雨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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