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
WANG Zhenmin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主题讨论
依法治国的新效应
王振民为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和港澳台法律问题。
1989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1995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其中于1993-1995年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学习并进行研究工作。2000-200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富布莱特(Fulbright)高访学者,研究美国宪法和政治制度。
2004年、2009年和2014年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2006年2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3年被任命为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
担任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3年当选美国法律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会员。
2004年10月被“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选为其所属的“全球青年领袖论坛(The Forum of Young Global Leaders)”成员。
2007年获得北京市“五四奖章”标兵称号,2010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
在中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90多篇,专著《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一种法治结构的解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14年)、《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