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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该不该征 国外怎么征
2015年08月12日 08:05:13  来源: 环球时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编者的话:根据日前公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被补充进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这让“房地产税该不该征”的问题变成了“该如何征”。从世界范围看,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是一个通行做法,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已发展得相当成熟。它们是如何征收房地产税的?本报记者对新加坡、美国、英国、日本进行了调查。

  新加坡:引入年值“劫富济贫”

    以低税率闻名的新加坡,其税制设计相当完善。很多在中国仍有争议的税目,新加坡很早就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房地产税就是如此。在新加坡,房地产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但与其说它给民众增加了经济负担,不如说它是“劫富济贫”的工具。

  新加坡房产税的计算基础是房屋的年值。所谓年值,是业主出租一个房间(不是一整套)一年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再减去物业管理等开销所得的纯利润。年值由税务局每年根据各地的平均租金回报率计算,通常会低于租房的利润。

  新加坡政府对于年值超过8000新元(1新元约合4.5元人民币)的自住房征收4%-16%不等的房产税,非自住房屋税率则没有起征点,从10%至20%不等。如果自住房年值低于8000新元,无需缴纳房产税;如果不是自住用房,就必须每年缴纳最高800新元的房产税。这一政策体现出政府对小户型和低收入家庭的关怀。

  随着房产年值提高,所要缴纳的税款也水涨船高。以一个年值3万新元的房屋为例,如果是自住用房,每年的房产税为房屋年值(30000—8000)×4%,即880新元;如果出租,则为30000×10%,即3000新元。这一差额会随着年值的增加而拉大,如果房屋的年值达到10万,自住的业主需要缴纳9200新元的房产税,而非自住的业主则要承担2万新元的税款。除此之外,自住用房的购房者每年会得到各种名目的优惠和抵扣,最终需要缴纳的数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非自住用房则必须全额缴付。

  这一税制的设计,与政府组屋的政策相互作用,让寸土寸金的新加坡没有出现恶意炒房的现象。在新加坡,9成居民生活在组屋里,组屋由政府统一规划,按照居民承受力而非市场价格定价,其标准是新加坡中低收入家庭4至5年的收入之和,或者20年至30年可用于住房消费的公积金之和——能够购买一套组屋。对于海外人士来说,他们唯一的选择是购买价格高昂的公寓,其房价不仅是组屋的几倍,更需要交付不菲的物业费等费用。

  总的来讲,新加坡约80%的收入税是由顶层20%的高收入群体缴纳的,这一比例同样反映在房产上。政府把从富人身上征的税,拿来补贴组屋购买者,实现国民财富的重新分配。

  2011年和2013年,新加坡曾两次对房地产税进行改革,其基本思想仍是进一步倾向弱势群体,让高端住宅业主尤其是房产投资客缴更多税。对于这一制度,记者在新加坡很少听到抱怨声。基本上能买公寓的,大多不差那点钱,而买组屋的中低收入者在各种补贴下,实际税负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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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余南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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