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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望TPP与其他自贸相促进
2015年10月07日 07:20:06  来源: 京华时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美国等12国经贸部长5日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历时5年多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TPP)谈判结束,各经济体均表示关注。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6日表示,中方对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助于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建设均持开放态度。《协定》是当前亚太地区重要的自贸协定之一。中方希望《协定》与本地区其他自由贸易安排相互促进,共同为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1什么是TPP协定?

  相互取消关税,涉1.8万种商品

  TPP最初由智利、新加坡、新西兰、文莱于2005年发起,其最重要的特点是相互取消关税。由于最初参与方经济体量较小,这一协定原本少人关注。2008年美国宣布加入,提出要创建一个高标准、更广泛的地区合作协定,此后热度渐高。澳大利亚、秘鲁、越南、日本等国在此后几年陆续加入。

  此次达成TPP协定的共有12个国家: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新西兰、智利、墨西哥和秘鲁,其经济规模占全球经济总量的40%。

  依据协定,相关国家间约1.8万种商品的关税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步减少或完全取消。

  2主要特点是什么?

  全覆盖高标准,重塑贸易规则

  与现有一些多边自贸安排相比,TPP谈判的重点在于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并希望以此为样本重塑亚太乃至全球贸易规则,因此追求“全覆盖”和“高标准”是其显著特征。

  首先,TPP追求“全覆盖”。以往大多数自贸协定主要限于降低商品关税、促进服务贸易,而TPP不仅规定取消或降低商品关税,还涵盖投资、竞争政策、技术贸易壁垒、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以及绿色增长和劳工保护等,覆盖领域之广远超一般的自贸协定。

  其次,TPP在开放程度上明确指向“高标准”。例如,TPP在环保、劳工、原产地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包含了诸多高标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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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敏彦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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