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频道 > 正文
 
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明年或完成 薪酬普降20%至30%
2015年11月20日 08:49:43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红线 严控隐性收入

  本轮薪酬改革方案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地方国企负责人经营期责任追究和福利性待遇等划定了“红线”。

  记者从多省市了解到,下一步薪酬改革方案实施中,对于经营性亏损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会适当下调,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已离职或退休的企业负责人亦不能免责。

  另一方面,多地方案都明确省属企业负责人不得在兼职企业(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在国家和省规定之外领取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发放的奖金及实物奖励。同时规定,企业负责人存在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薪、享受超标准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分和经济处分,并追回违法收入所得。

  一直以来,作为央企薪酬最具争议的灰色地带,央企高管“看不见的收入”成为社会质疑的焦点。“高管有很多不需要在公告中披露的隐性收入,同时,很多高管薪酬与业绩没有挂钩,即使公司出现大幅亏损和业绩持续下滑,国企高管也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反而还拿着高额的薪酬。还有一种情况也很普遍,有些高管在公告披露时看上去薪酬不高,但是他同时又在其他子公司、合资企业等担任挂名董事长,还有很大一笔收入。”一位业内专家坦言。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国企薪酬改革持续公开化和透明化,对于防止央企高管职务腐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同时将促进本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进行。

  配套 市场化选聘将提速

  和降薪相配套的是,市场化选聘也正在提速。此次地方改革内容中,包括上海、广东、浙江、河北等在内的多省市都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这意味着,薪酬改革的重点并不是降薪,而是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在规范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同时,更多的是要做增量,鼓励逐步增加市场化选聘人员比例。

  “目前我国人力资源价格不完善,特别是国有企业在考核、激励体制等方面都存在僵化,缺乏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制度和市场化薪酬制度,这也造成了很多企业出现高端人才流失,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多位国企内部人士表示,如何留住人才是下一步国企发展最为关键的问题,薪酬管理急需在机制体制和市场定价方面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一方面,缓解社会舆论关于薪酬方面的争论,另一方面,也让企业进入“高薪—人才—高利润”的良性循环,实现现代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高度透明化的选人用人体制。

  “高管薪酬应该让市场说了算,这就意味着去行政化也将提速,对于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而言,更加不能一边当官一边管企业。”一位负责地方薪酬改革方案制定的专家表示。

  “在薪酬和效益挂钩的前提下,企业内部也一定会进行更加市场化的改革。特别是建立职业经理人相关制度后,市场化选聘会带来包括岗位细分、贡献细分、分配细分为内容的薪酬体系的完善,从而推动企业内部改革和管理提升,包括下一步员工整体收入的提高。”一位央企负责人表示。

  记者获悉,包括国资委在内的相关部门正在积极酝酿政策,通过扩大试点的方式,逐步增加国企高管的市场化选聘比例。这意味着央企、国企的“一把手”或更多地从市场中产生,同时国企高管薪酬将与其选聘方式挂钩,即政府任命的由政府定价,市场选拔的由市场定价。

   上一页 1 2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编辑: 余南 ) 【字号 打印关闭
01002003040000000000000001115467128448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