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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拟“分层”筛选创新企业 打破“唯利润论”
2015年11月25日 09:14:10  来源: 新京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在证监会上周五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11月2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发布《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新三板企业将被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设置三套并行分层标准,满足其中一条即可进入创新层。

  打破“唯利润论”

  具体来看,第一条标准面向企业盈利能力,要求企业连续两年持续盈利,净资产收益率不少于10%等。第二条标准面向企业营收水平,要求最近两年营收连续增长,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等。第三条标准面向企业市值,要求最近3个月内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等。

  对此,北京新鼎荣辉资本董事长张驰认为,三条标准从三个方面对优质企业进行了充分定义,打破了传统中人们认为的只有赚钱企业才是优质企业的误区。

  张驰分析称,该标准和美国纳斯达克的标准非常类似。“财务指标方面,或者要求利润,或者要求收入,满足一条即可,而没有要求收入和利润同时满足。其中尤其以第三条标准更加激进,没有收入和利润的要求,而只有市值和做市商的要求。”张驰说,“很明显,这样的标准,是具有非常大的灵活性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的。”

  张驰分析称,标准一适合传统的盈利能力非常强的企业,即通常所说的成熟企业;标准二适合收入增长很迅速,但是尚未盈利的成长期企业;标准三则更加具有创造性,即收入、利润都没有要求,只要足够受市场追捧,足够交易活跃,那么,就可以分入顶层。“类似于已经挂牌的恒大足球、仁会生物等,尚未有收入利润,或者还处于亏损,但是由于投资人极度看好未来,交易非常活跃,照样可以在顶层。”张驰举例子称。

  对于该分层方法,张驰表示这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新的实践视角,如果能够顺利成行,无疑将对现有的传统资本市场思路进行颠覆式影响。

  征求意见稿显示,创新层企业将优先进行融资制度、交易制度的创新试点。

  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新三板对“创新层”公司的监管要求也趋于严格,要求该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或业绩预告、设置专职董秘,强化对公司董监高敏感期股票买卖、短线交易的管理等,大有向A股看齐的趋势。

  未来层级还将优化调整

  征求意见稿显示,新三板规定分层的思路是“多层次,分步走”,每一层级市场分别对应不同类型的公司。未来将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对相关层级进行优化和调整。

  11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研究推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开展推荐业务试点。同时,要坚持全国股转系统独立市场地位,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

  昨日,新三板副总经理隋强表示,目前新三板分层很有必要。截至2015年11月23日,新三板共有4262家挂牌公司,并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随着挂牌公司家数的迅速增加,挂牌公司差异化特征日益明显。此外,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或者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挂牌公司的交易频率、价格连续性等方面差异较大。

  隋强称,总的来说,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发展阶段、股本规模、股东人数、市值、经营规模、融资需求等方面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差异,已具备实施内部分层的条件,有必要进行分层管理,通过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实现分类服务、分层监管,降低投资者的信息收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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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余南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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