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向来以完善的医疗保健制度闻名,这既得益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推行的医保改革,也离不开不断被完善和提升的配套医疗供给体系。
早在1984年以前,新加坡政府就意识到照搬英国全民卫生服务模式的弊端,按照当时的医疗供给体系,不但无法满足战后婴儿潮日益扩张的医疗需求,以及民众对服务质量不断上升的期望,而且大量财政补贴和偿付逐渐演变成沉重负担,财政上难以为继。而在政治上,这种不论收入、财富,只按病症付费的做法亦备受质疑。
因此,自医疗储蓄(Medisave)理念确立之初,新加坡着力避开全民国家福利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在制度设计上,除保证每个公民均能获得可负担的优质基本医疗服务外,还推动个人为自我和家庭的健康承担最大责任。
分层保障
“通过防病措施和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手段,保证人口的健康、强健,改善医疗体系的成本效益”,是新加坡施行医疗储蓄计划的宗旨。围绕这个主旨,新加坡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的医疗保障体系。
先是始于1984年3月的医疗储蓄制度,这项强制性的全国储蓄计划被视为新加坡医保体系的基石。凡有工作的新加坡公民,包括私营业主,须将月收入的6%~8%存入设在公积金局的个人医疗储蓄账户,每月所缴费用雇主和个人各占一半。
这项计划主要是为解决雇员本人及其家属的住院费、部分高额的门诊检查费和治疗费的支付,个人自付比例为15%~20%。例如,对于高血压、抑郁症、老年痴呆症等十大法定慢性疾病,门诊患者在30新元起付线基础上只需自付15%,其余部分由储蓄账户直接支付。而针对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政府对起付线、共付比例、封顶线等均有严格限定。这样一来,个人就会自我约束,不会无病求医、小病大治。反过来,这种自我约束又会抑制医院的大处方和药价虚高,构成良性循环。
鉴于支付和保障能力取决于账户资金的多寡,加之严格的提取和支付额度限制,医疗储蓄计划往往无法解决低收入人群和其他弱势人群在遭遇重病、顽疾时的支付问题。1990年7月,健保双全(MediShield)计划应运而生。该项计划每年从会员的医疗储蓄账户存款扣除一定费用作为保费,并提供每年高达2万新元、终生不超过8万新元的医疗费,确保会员有能力支付高昂的医疗开销。在此之上,公积金局又于1994年推出保费和索赔额均较高的增值健保双全计划,以满足部分民众较高的偿付需求。
此外,为扶持小部分低收入、缺乏足够储蓄又无家庭支持的老年弱势人群,1993年,新加坡医疗保障制度最后一道防线——Medifund基金正式确立,最初的2亿新元启动资金由政府一次性注入,之后每年从预算盈余拨出1亿新元或更多进行扩充,形成资金池后,对资金池进行管理和投资,并规定只能运用该基金的利息进行赔付,而不得动用本金。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的医保体系对“大病”并无明确界定,它仅从保障群体的支付层次和易患病种出发,考虑医疗筹资与分配问题,并以此作为依据协调政府、公积金组织、私人保险公司与个人四者间的偿付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