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很多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已实施多年,成为征税与反腐的“利器”。《国际先驱导报》资料图
近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明确,国土部将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目前将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为重点,逐个落实建立统一登记机构、出台统一登记依据、建设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登记簿证的各项工作。此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引发了很多猜想。
在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已实施多年,这一制度在让不动产信息公开透明化的同时,还成为了征收房产税及国家反腐的“利器”之一。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 饶博 胡隽欣 高攀 发自法兰克福、新加坡、华盛顿
新加坡:能以房查人 难以人查房
新加坡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来源于英联邦广泛采用的托伦斯登记制度,这一制度随着上世纪60年代新加坡土地所有权法案的生效而逐步取代原有的土地契约制。
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是一种制度严密、权责分明的登记制度,登记具有绝对的公信力。政府通过设立土地登记机构,专门负责土地登记事宜,所登记的土地或不动产,由政府担保,保证其产权的权威与合法,而不是以双方交易或转让契约合同为保证。已登记的土地及不动产,其权利人、土地面积、地块位置、边界及其相关权益等都经过政府登记机构的审核和认定,政府保证其准确、真实。
“这一套系统就是一个中央登记系统。在以前没有电子化之前,一套不动产单位就会在土地局有一张卡片,上面记录着这个单位从建成以来所有的买卖信息,这就避免了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原始的契约凭证去作弊或者行骗,”新加坡资深律师钟庭辉说。他将这套系统比喻成图书馆的借书卡,记录着所有书的借出收回记录,而以往的地契形式则像现在的户口本,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交换,缺乏保障。
虽然土地所有权法案生效较早,但新加坡也经历了较长一段地契系统与中央登记系统两套系统并存的时期,在一些比较老的社区,房屋不动产依然依赖老的地契系统。到了上世纪90年代,新加坡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开始加速新老系统的转换,要求所有不动产都必须转换至中央登记制度下。经过数年整合,到本世纪初,新加坡全境不动产基本上已经统一在中央登记系统下。而随着电子科技的进步,新加坡政府也在同步推进电子政府以提高生产力,使得不动产登记系统电子化成为必然发展趋势。
钟庭辉介绍,目前的电子系统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基本上可以做到让所有人查到某一块地契所在地块的详细信息,房主姓名、国籍等信息,这套房子在建好后有多少买家转手,以及目前这套不动产有没有相关贷款、按揭等信息。如果支付更多金额的信息费,甚至可以查到房子所在地块的规划图,可以凭此判断未来地铁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否会影响到未来房子的发展。“不光是我们房屋买卖的委托律师可以查到,房产中介可以查到,任何普通人都可以顺利得到这些信息。就算你不精通电脑,你去土地管理局,他们的工作人员也会很乐意给你提供这样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通过某一个房产查询到业主信息,而反过来如果普通民众要查询某一个人名下有多少房产则是不被允许的。“这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信息的公开也需要平衡。”
在谈到不动产登记制度对反腐的作用时,钟庭辉介绍了2000年新加坡航空公司曝出的一起案件,虽不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但却具有借鉴意义。当时,新航每购买一架新飞机时,公司一名较为低级的出纳就通过某种途径将购买飞机的零头转移到自己的账户里面,经过12年的时间,这名出纳共积累了1200万新元(1新加坡元约合4.8元人民币)的不义之财,于是他用这笔钱买了3、4套不动产。新航的审计师团队后来发现了这个人的收入与他的资产不成比例,事件一经曝出,这名出纳被判有罪,所有资产连本带利都还给了新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