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双方就此展开拉锯战。
2011年8月,男方入禀法庭,要令女方在六个月内按“时价”买下他的权益,否则房子就推出市场,售益两人平分。他的申请涉及21个婚姻资产。
一年后,女方提出申请,要法庭允许她以2010年双方同意的价格或2009年市价,买下男方的权益。
两人不满家事法官在2012年5月裁决,上诉到高庭。高庭去年11月驳回上诉,男方要上诉,高庭在日前发表判决理由。(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