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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电商现双11低价超卖后遗症 服务质量严重缩水
2015年11月20日 08:49:43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提高违法成本

  多位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规范旅游市场应依法从严,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应明确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主体。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指出,为了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法律法规应对从事招徕、组织和接待游客的旅行社,从注册资金、质量保证金、经营场所、导游和领队的资质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制。

  马禹涛认为,一旦发现零负团费,第一次可以警告,第二次就应该撤掉相关资质。比如,关于“张家界低价团宰客、导游强制消费”的新闻曝光后,张家界方面已作出处理决定,取消两家当事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吊销两名当事导游的导游证。

  魏长仁强调,应明确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主体。政府要调整监管方式、监管机制,出现问题后,不要扯皮,要向更有利于消费者解决问题的方向去改正,否则消费者维权成本越高,越不利于对侵权事件进行治理。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余繁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诸如“天价大虾”这样的事情如若再现,旅游、消协或工商部门,哪个部门都应该接受。若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及时处理,如果超出职权范围的可以内部转办给相应部门,最忌讳的就是部门之间“踢皮球”。他说,按照《旅游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当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正式开通了12301旅游投诉服务热线,争取做到游客投诉及时有效解决。

  刘照惠则建议,在全民互联网的时代,应当加强互联网监督机制,比如可以充分利用点评的市场化机制对商家进行约束,如果都是差评,那么相信消费者也不会选择其提供的服务。另外,他认为,应加大对违规商家的处罚力度,通过让其付出足够大的代价,来起到威慑作用。

  “当然,作为游客,理应成熟消费。应加强游客教育,不要被一些低价团蒙骗,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要有识别能力,加强对旅游产品的了解。”刘照惠说。

  中消协也建议广大旅游消费者应坚决对不合理低价旅游团说“不”,让这类产品失去市场;要重视与经营者签订正式的旅游服务合同,明确权利、责任,保护自身权益;发现此类现象要主动向旅游主管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举报,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一旦身陷低价旅游陷阱,合法权益受损,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收集相关证据,依法主张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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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余南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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