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近景
组屋工程:补贴低收入群体
艾哈迈德是新加坡组屋计划的成千上万个受益者之一。新加坡的组屋,就相当于我国的保障房、经济适用房。新加坡在1964年2月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以加强人民对国家的归属感,在1968年,又允许人们动用强制性的中央公积金储蓄来购买组屋。
建屋发展局的售屋处长罗瑞兴对导报记者说:“我们为超过80%的国人提供了美好的家园,建造了大约90万间组屋。”该局提供的视频资料介绍:“我们是全球唯一近乎达到百分百拥屋率的国家。”
如今,根据新加坡政府的规定,一个家庭核心(夫妻两人)申请组屋的条件之一是:家庭月收入不超过1万新元。此前,这一数据是8000新元。如果是单身新加坡公民,则必须至少35岁才能申请,并且,月薪总收入不超过5000新元。如果希望享有购物津贴,则不得拥有任何私人产业。当然,拥有私人产业者也可以申请,但是,不享有津贴,且必须在正式拥有组屋6个月之内把私人产业脱售。需要指出的是,一个核心家庭只能同时拥有一间政府组屋,5年内不得买卖,产权拥有期限为99年。“居者有其屋”计划充分考虑到低收入者,对于第一次购屋的低收入新加坡公民家庭,如果每月平均家庭总收入不超过2250新元,除了现有的购屋津贴,他们在新组屋区内购买二房式或三房式组屋时也可获得特别公积金购屋津贴。
罗瑞兴处长介绍说:政府组屋在新加坡占据了80%的份额,余下的20%份额是商品房,拥有永久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