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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审判,伸张正义
2015年05月25日 07:55:36  来源: 人民日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东京审判,成果不容抹煞

  

  东京审判现场。 资料图片

  1945年12月26日,苏、美、英三国外长发表《莫斯科会议公报》,授予远东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审判日本战犯的权力。1946年1月1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由中国、美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印度、菲律宾等11国代表组成,在东京审判日本首要战犯。梅汝璈法官和向哲浚检察官作为中国代表参加了法庭。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原陆军省大厅正式开庭。昔日日本法西斯在这座大楼里炮制、策划侵略他国的罪恶计划,今日在这里接受国际法庭正义的审判。

  起诉书控告东条英机等28名被告破坏和平罪、杀人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三大类共55项罪状。审判揭露了日本自1928年1月至1945年9月期间策划、准备、发动、推行侵略战争的历史事实,内阁会议记录、五相会议记录、“伪满洲国”秘密文件以及侵略战争中的证人和证据等都是明证。

  东京审判前后历时2年7个月,开庭818次,出庭证人达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4336件。1948年11月4日,东京审判宣布判决结果,判决书长达1231页,仅宣判就耗时7天。28名被告除永野修身和松冈洋右病死、大川周明因精神病被予以撤诉外,其余25人全部被判有罪。其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7人被判处死刑,平沼骐一郎、梅津美治郎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和重光葵分别被判处20年和7年徒刑。1948年12月23日,东条英机等7人在东京巢鸭监狱被执行绞刑。

  东京审判是国际社会对日本发动侵略战争责任和军国主义暴行进行的正义审判。在这次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中,东京法庭对日本战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下的滔天罪行进行了揭露、追究,并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了合理、合法的审判和定罪,惩处了战犯,伸张了正义,捍卫了和平与人道主义精神。

  东京审判维护、保障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所确立的二战后国际秩序,也奠定了战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的法律基础,确立了战后国际法准则。东京审判向世界宣示,任何国家、集团和个人计划、准备、发动、指挥侵略战争,都是对国际法的违反,都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必定受到严厉惩罚。世人应该充分肯定东京审判的积极成果和重大意义。

  日本政府曾在与美国签订的《旧金山和约》中承诺接受东京审判结果,但日本右翼势力对此耿耿于怀,日本国内始终存在否定东京审判、妄图为侵略历史翻案的逆流。

  不过,东京审判存在的不足,为日后日本右翼势力的抬头和日本政治右倾化埋下了隐患。

  东京审判最后的判决书中指出,日本建立在恐怖、残忍、兽行和大屠杀基础上的反人类罪行,如南京大屠杀、虐俘、杀俘、摧残劳工、强奸妇女等残暴行为,不是发生在一个地区一段时间,而是贯穿于其对外侵略战争始终,说明“这类暴行或是遵照密令作出的,或是经过日本政府或政府成员以及军方领导人允许后作出的”。可即便如此,东京审判并未把代表日本国家的日本政府推上被告席,甚至连支撑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财阀集团也未走上被告席。

  东京审判的判决书中多处涉及日本侵华战争罪行,但侵华日军制造的骇人听闻的累累暴行并未能被绳之以法,一些重要战犯如侵华日军总司令西尾寿造等未得到应有的惩罚,连731部队头目石井四郎,也因为向美国提供了细菌试验资料而逃脱了惩处,不能不说是重大遗憾。

  除7名被判死刑的甲级战犯被执行外,被判有期徒刑的其他甲级战犯在1953年刑期未满时便被提前释放。重光葵等还出任过日本战后政府的国务大臣。战争时期担任东条英机内阁商工大臣的甲级战犯嫌疑犯、现任首相安倍晋三的外祖父岸信介,在1957年后曾两次出任日本首相。到1958年5月,日本乙级、丙级战犯全部得以释放。1978年10月,14名甲级战犯在靖国神社以“昭和殉难者”身份被秘密合祀,接受日本右翼、政界包括日本首相在内的人员的参拜。这不能不引起受日本侵略国家的严正抗议。(汤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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