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分级 新加坡零售商卖电玩游戏须检查买家年龄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计划制定新监管措施,所有电玩游戏零售商未来或须拥有营业执照才能售卖电玩游戏,若在出售有年龄限制的游戏前没有检查买家年龄是否过关,零售商可面临罚款,甚至是执照被吊销或撤销的刑罚。
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12月4日发出意见征询书,透露修订影片法令的具体计划,并邀请公众提出反馈建议。拟定的改变包括正式推出政府与业界共同为影视内容评定分级的模式、电玩零售商类别执照计划,以及加强IMDA的调查与执法权限等。
虽然政府自2008年起推出电玩游戏分级,按内容是否涉及成人内容和暴力而制定“适合16岁及以上”“M18”等年龄限制,但不少零售商在出售游戏时钻法律漏洞,并没有严格检查买家年龄。为确保零售商严格遵守限制,IMDA有意推出类别执照计划(class license scheme),实体零售商须遵循条例,才能继续持有售卖电玩游戏的执照。
本地受欢迎的电玩主机品牌包括微软Xbox One、索尼PlayStation和任天堂(Nintendo)等,一些游戏如Resident Evil和The Evil Within则因为暴力内容而设有年龄限制。IMDA指出,电玩游戏画面如今更逼真,成人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有必要采取行动,进一步保护未成年者。
当局说,类别执照将自动生效,业者无须另外注册获取执照,或支付费用。“因此,电玩零售商大致上可照旧营业,主要的不同是在执照要求下,业者售卖游戏时必须满足一定条件。”
一些零售商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目前确实没有严格检查买家年龄,但即便未来推出类别执照计划,未成年者仍可找他人代为购买。也有家长担忧,网上游戏和网购不受法令影响,孩童仍能透过这些渠道,接触暴力和不雅游戏。
新加坡理工大学犯罪学与维安研究学士课程主任姚奇儒助理教授受访时说,父母应听取其他家庭成员的观察,上网查询游戏内容资料,了解孩子所玩的游戏。“媒体通识理事会提供的资源,也能帮助家长引导孩子的电玩消费习惯。”
政府计划落实 与业者共同为影视作品分级
另一方面,IMDA计划正式落实业者与政府共同为影视内容评定分级的措施。政府于2011年展开试行计划,影碟店和电影院业可自行将影视作品分类为普通级(G)、家长辅导级(PG),以及未满13岁孩童观看须有家长辅导(PG13),然后交由当局批准。其余分级如NC16、M18和R21则依然由IMDA审查决定。
IMDA指出,业者在试行期一共自理了约2300部影视作品的分级,由于效果良好,当局计划正式确立这个模式。
宝金录影公司董事林志荣受访时说,自理分级能缩短审查时间,尽快将电影或电视剧推出市场。
“交给政府做平均需要一两个月,但如果我们自己做,或外包给外面的合格审查员,把政府批准的时间包括在内也只需一周左右。速度很重要,如果推出时间慢,人们就会选择上网收看节目,或购买国外的DVD。”
宝金目前有两名内容审查员。林志荣指出,外面的内容审查员时薪要求比政府收费高,因此分级成本其实也有所增加。“政府的收费是一小时20元,但因为我们常常赶着把产品推出市场,往往会聘请自由业内容审查员加快完成评估工作,收费就会比较高。”